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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听到这样的指责:都怪你在这碍手碍脚,才害得我出错;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;你能不能不要烦我了?明明我们没有做错什么,却要替别人的错误“背锅”。是什么样的人在让我们“背锅”?他们为什么喜欢将自己的过错推卸给别人?
今天,「得到」课程《自我的诞生》主理人武志红老师告诉你:通常,这样的人还没有形成真正的自我,需要通过让别人“背锅”来排解焦虑。欢迎你查看下面的文章。
糊 涂 哲 学 的 破 坏 力
以 安 全 感 取 代 迫 害 感
这感觉很糟糕,所以最好是把这种死亡焦虑排出去,例如找一个人去怪罪。
找一个人去怪罪,这是社会中非常常见的一个现象,它不只是出现在倒地老人这类事件中,还展现在很多方面。例如,家中少了钱,父母或老人怀疑是孩子偷的,对孩子一顿打骂,可后来发现,是自己把钱忘在别处了;例如,医闹刚刚发生时,主流媒体和公众舆论,也包括我自己,很容易站在病人一方,去怪罪医院和医生。可事情屡屡反转,真相浮出水面后,舆论才逐渐站到了同情医生的一方。再比如“校闹”。我看到有一些中小学开始不太敢开设体育课了,广州一所重点小学甚至干脆取消了课间操,让孩子们做手指操。出现这种情况,部分原因是应试教育体系带来的压力,但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重要原因。一旦孩子们在学校发生意外,如体育课上受伤,家长们很容易大闹一场,最终常常是学校和老师得付出代价。我的来访者中就有多位中小学老师,其中就有两位因为这样的事件付出了代价,这让他们害怕带孩子们做一切体育活动。校闹的逻辑也延伸到了大学。北京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徐凯文老师告诉我,据统计,中国大学生的自杀率大大下降,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,高校的危机干预系统发挥了巨大作用。但同时,学校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太大,以至于有一些学校在研究生考试时,面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偷偷评估学生的精神状态,如果发现容易出事、闹事的学生,基本不录取。但这样的评估明显又是缺乏科学标准的,很可能会误判,并且很多天才的性格是有些怪异的,所以这样会筛掉了优秀的人才。你可能会想,为什么要去闹?为什么要找一个人或机构去怪罪?我举个例子,进行更细致的解释。我的一位好友,多年前,每当家里出了“意外”,例如一件衣服找不到了,或家中家具的摆放有了变化,她都会花很大力气在上面,必须得到一个答案,要确定这些“意外”是怎么发生的。我和她深聊之后发现,她心中有这样一个潜在的逻辑:意外都是失控,既然不是我干的,那必然是有一个“我”之外的力量干的。可是我是自己住的,那这些意外就是小偷甚至魔鬼干的,这个结论就太可怕了。实际上,每一次所谓的意外都是她的头脑出现的问题,例如衣服随手扔到某个地方了,不经意挪动了家具等等。我的判断是,像她这样的人,身边必须得有人。这样一来,不仅有了人陪伴带来的温暖和安全感,还有另一个好处,有了所谓的意外时,她可以第一时间去怪罪这个人,于是就不用担心那种隐隐的被迫害感了。这种逻辑跟了我这位好友很多年,直到最近几年,她才有了根本性变化,不再那么担心了。这是因为有了很好的关系陪伴她,她的自我也逐渐形成了。由此可以看出,能有一个人去怪罪是多么重要。不然,这些容易闹事的人就会停不下来,他们会越闹越厉害。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“葫芦僧判糊涂案”的浆糊逻辑,这些家伙闹起事来太执着了,干脆让他粘上一个人或机构得了。我曾经因为遇到类似的事而报案,到了派出所后,警察对我说:“不要觉得就你不容易,你不过只是遇到了一个这样的人而已。”可我们大多数时间,就消耗在这些爱闹事的人身上了。为 自 己 的 行 为 负 责这个人太难搞了,干脆就让他缠上另一个人,这种糊涂逻辑其实很常见。我曾经请过的一位钟点工,她的前夫是严重的偏执狂,因为前夫出轨和严重家暴,他们离婚了。离婚后,她前夫日子过得不顺心,又开始来闹她,还会骚扰和威胁她的家人。结果她的家人纷纷劝她说:“你看你年纪不小了,还和他生了几个孩子,你再也嫁不出去了,不如和他复合吧。”后来她前夫终于不闹了,一问,原来有了新女友了。这就是和稀泥,不讲是非对错,不去尊重事实和逻辑,而是大概差不多就行了。我认为它有一定的合理性,一个社会中爱闹事的人太多,而且他们闹起事来太严重,那就不如让他们粘上一个人或一个机构。这样是不公平,但有用。但如果按这个逻辑推演下去,可以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。近两年,有几个正当防卫的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。在这些案件中,歹徒严重行凶,受害者反击,致其重伤甚至死亡。但在事件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,竟然第一时间都被舆论说成是防卫过当。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数据,采取“正当防卫”辩护策略的刑事案件有12346起,但最终认定正当防卫的只有16例。这种事的背后逻辑,可以称得上是“各打五十大板”,管你谁是攻击者,谁是反击者,先都惩罚一下再说。可你想想看,一旦是我们自己做裁判,不一样容易使用类似逻辑吗?比如,如果你自己的家人中,有人闹得很厉害时,你是会公然指出某个人有问题,还是和稀泥?比如,你家的两个孩子打架,你是不是也容易说:“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,你们动手就都不对。”又比如,在社会热点新闻中,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,是多么常见的说法。这些事件中,都藏着共同的逻辑:我们很难只处理一个个体,所以总是要把事情变复杂,把这个个体和另一个人甚至更多人扯到一起,就好像人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必须拉一个垫背的。
划重点:
1. 找一个人去怪罪,是因为没有形成自我的人的压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很差。
一件事处理不好,会认为这件事上的“我”被杀死了,为避免这种糟糕的感觉,就要把这种死亡焦虑排出去。
2. 和稀泥,是不讲是非对错,不尊重事实和逻辑,差不多就行了。
3. 我们很难去只处理一个个体,所以总是要把事情变复杂,把个体和另一个人甚至更多人扯到一起,就好像一个人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你如何看待怪罪别人这种心理呢?当你做裁判时,你觉得怎样的思考方式可以避免“各打五十大板”的糊涂判定呢?欢迎在留言区写下你的看法。也欢迎你把这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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